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了规范本市基础通信管线的管理,实现基础通信管线资源的综合利用,依法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进程,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基础通信管线管理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特作如下决定:
《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深入理解《办法》,5月30日,上海市信息委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办法》宣贯会,介绍了该《办法》的起草和审议过程,并对《办法》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为加强本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预防和控制计算机、感染和扩散,促进计算机应用与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本市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防护工具产品生产、销售的管理,维护计算机拥护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特此通告如下:
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交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通告如下
为了维护国家公用通信网的完整性、统一性、先进性,保证专用网与公用网的通信畅通,充分发挥公用网和专用网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我国的互联网,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对于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为了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健康发展,保护上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