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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对于重大的信息安全事件,市信息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领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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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本指南指导党政机关确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供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工作。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依据党政机关的定级结果进行测评。信息安全服务机构可依据本指南、(DB11/T 171-2002)《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定协助党政机关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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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定级指南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应当在接到事件报告后30天内完成工作,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件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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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重大信息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年度信息安全日历”,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和日常值班情况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对于电子政务专网的运营维护单位、政务专网的核心节点和汇聚节点单位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营单位,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事件时能根据预案快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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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年度信息安全日历”工作制度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认证业务规则设立面向社会的政务数字证书注册点。需要使用政务数字证书的机构和个人,应持认证业务规则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注册点办理政务数字证书的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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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务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

各移动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系统在发送短信息时,应当将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一并传送,使接收端能够显示发送端相关信息。不得发送缺少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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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到用户关于垃圾邮件的投诉或者申告,确证后,立即停止为该发件人提供邮件发送服务,情况严重的,通知协会,由协会确定是否采取统一行动,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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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规范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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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安全专用产品中含有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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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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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

直接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单位(以下简称为互联单位),应向邮电部申请办理使用国际出入口信道手续。互联单位在办理手续时,应提供有效批准文件及有关网络规模、应用范围、接入单位、所需信道等相关资料。互联单位在办理手续后,应将前款事项变更情况,每半年向邮电部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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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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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协助本单位的领导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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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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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 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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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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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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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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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是指由境外启动、通过中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其中,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的,称“过境化物”;在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的,称“转运货物”;由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装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称“通运货物”。“海关监管货物”,是指本法第十七条所列的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以及暂进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海关监管区”,是指设立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以及虽未设立海关,但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进出境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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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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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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